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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征收辦理法施行细则》
一、第十五条第二款
纳税人因居处、谋劃地址變更,触及扭轉税務挂号構造的,理當在向工商行政辦理構造或其他構造申请打點變動或刊出挂号前或居处、谋劃地址變更前,向原税務挂号構造申報打點刊出税務挂号,并在30日内向遷达地税務構造申報打點税務挂号。
二、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打點刊出税務挂号前,理當向税務構造结清應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發票、税務挂号证件和其他税務证件。
2、详细劃定
(一)《國度税務总局關于一般纳税人遷徙有關增值税問题的通知布告》(國度税務总局通知布告2011年第71号)
現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谋劃地址遷徙後仍继续谋劃,其一般纳税人資历是不是可以继续保存和還没有抵扣進項税额是不是容许继续抵询問题通知布告以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下简称纳税人)因居处、谋劃地址變更,依照相干劃定,在工商行政辦理部分作變動挂号处置,但因触及扭轉税務挂号構造,必要打點刊出税防霉防水膠帶,務挂号并從新打點税務挂号的,在遷达地從新打點税務挂号後,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資历予以保存,打點刊出税務挂号前還没有抵扣的進項税额容许继续抵扣。
二、遷出田主管税務構造應當真核實纳税人在打點刊出税務挂号前還没有抵扣的進項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遷徙進項税额轉移单》(見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遷徙進項税额轉移单》一式三份,遷出田主管税務構造保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通報遷达田主台中搬家,管税務構造一份。
三、遷达田主管税務構造應将遷出田主管税務構造通報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遷徙進項税额轉移单》與纳税人報送資料举行當真查對,對其遷徙前還没有抵扣的進項税额,在确認無误後,容许纳税人继续申報抵扣。
(二)《國度税務总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税務體系“放管服”鼎新優化税收情况的若干定見》(税总發〔2017〕101号)第二条
简化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市、县變動挂号流程,便當市場主體自由遷徙。制订简略单纯刊出法子,實現市場主體退出便當化。
(三)《國度税務总局關于贯彻落實天下深化“放管服”鼎新變化當局本能機能電视德律風集會精力 優化税收营商情况有關事項的通知》(税总函〔2018〕461号)第八条
简化跨區域遷徙流程,2018年末前,對不存在未辦结事項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區遷徙即時辦结。
(四)《國度税務总局湖南省税務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鼎新的通知》(湘税發[2019]1号)第一条第三項
2019年2月1日起,纳税人在省内產生跨區遷徙营業的,全省税務構造再也不采纳刊出遷徙方法打點。對付無多缴退税、無待处置稽察案件、無未闭幕危害應答事項的纳税人,因出產谋劃地點產生變革需在统一市州内跨县區遷徙的,直接向遷出地税務構造提出申请,申報缴清當期全数應纳税费後,由遷出地税務構造上報市州税務局在3個事情内日和谐完成跨區遷徙手续打點;因出產谋劃地點產生變革需在省内跨市州遷徙的,直接向遷出地税務構造提出申请,申報缴清當期全数應纳税费、缴清之前属期欠缴税费、刊出税控盘、三峽當舖,缴销發票後,由遷出地税務構造上報省税務局在5個事情内日和谐完成跨區遷徙手续打點。跨區遷徙纳税人在遷出地税務構造的未尽涉税事宜,由遷入地税務構造全权賣力和周全承接。
(五)《北京市國度税務局 北京市处所税務局關于優化纳税人跨區遷徙有關事項的通知布告》(北京市國度税務局 北京市处所税務局通知布告2018年第11号)
一、打點范畴
因本市内出產谋劃地產生變革而触及扭轉主管税務構造的企業及其他组堆高機,织(如下简称“纳税人”),本市遷往市外的纳税人除外。
二、打點部分
年度缴纳税款(國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纳税人跨區遷徙事权在市局國度税務局、处所税務局;
年度缴纳税款(國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不满1000万的纳税人跨區遷徙事权在區级國度税務局、处所税務局。
三、打點步伐實時限
纳税人在本市内提请跨區遷徙申请,凡合适跨區遷徙前提的,遷出地税務構造将于5個事情日内完成纳税人跨區遷徙。
(六)《北京市國度税務局、北京市处所税務局關于進一步增强结合税務挂号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布告》(北京市國度税務局、北京市处所税務局通知布告2017年第2号)第四条
跨區域遷徙
纳税人因居处、出產谋劃地址產生變更,触及扭轉主管税務構造的,應向原税務挂号構造申報打點刊出税務挂号,并自刊出税務挂号之日起30日内向遷达地税務構造申報打點税務挂号。
跨區遷徙的纳税人,未按規按時限向遷达田主管税務構造打點轉入挂号并举行纳税申報的,税務部分按照相干劃定举行惩罚。
纳税人因跨區遷徙而申報打點刊出税務挂号的,不做所得税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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